時差:斯里蘭卡時間 + 2小時30分鐘 = 台灣時間。
電壓: 大多數地區電壓為230-240伏特[三插圓孔或英式三插方孔];請視個人需要自備變壓器。
貨幣:斯里蘭卡盧比(LKR) , 美金1元約可換到180元斯里蘭卡盧比(2019年7月資料)
經濟:斯里蘭卡的經濟以寶石出口和農業為主,主要農產出口如稻米、橡膠、椰子、咖啡等許多熱帶地區代表性的經濟作物;而該國最重要的出口產品是錫蘭紅茶,斯里蘭卡是世界三大產茶國之一,也因此國內經濟深受產茶情況的影響。
語言:官方語言為僧伽羅語(Sinhala,約74%的人口使用)及泰米爾語(Tamil,約18%的人口使用),英語則為政府部門普遍使用之語言
斯里蘭卡屬熱帶季風氣候,終年如夏,年平均氣溫28℃。
每年的12月到次年3月,有大量歐洲客到斯里蘭卡過冬,尤其是耶誕節到元旦之間,是當地旅遊旺季;另一個旅遊旺季在7~8月份的佛牙節時段,價格相對昂貴,建議有預算限制旅客可以調整旅遊時間。
無四季之分,只有雨季和旱季的差別,雨季為每年5月至8月(西南季風)和11月至次年2月(東北季風)。一年四季都很適合造訪,唯獨山區的氣候較低,需攜帶外套。
斯里蘭卡人大多以大米、椰肉、玉米、木薯等為主要食物。他們尤以偏愛椰汁和紅辣椒,這兩樣是他們幾乎所有菜肴中都離不開的調料。
斯里蘭卡人在飲食嗜好上有如下特點:主食以米飯為主,也愛吃炒麵及炒飯等食品。副食喜食雞、魚、蝦、牛肉、羊肉等,也愛吃青菜、白菜、黃瓜、豆角、番茄、蘿蔔、冬瓜、辣椒等蔬菜。
調味方面則是非常愛用肉桂、小豆蔻、丁香、檸檬、番紅花、咖喱等香料。偏愛炸、燒、炒等烹調方法製作的菜肴。
斯里蘭卡定於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電子簽證(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, ETA),屆時赴斯國短期旅遊、會議、洽商或過境民眾需事先登入該國電子簽證網站http://www.eta.gov.lk/
1. 護照影本:護照效期~從抵達斯里蘭卡日起至少需有六個月效期以上
2. 身分證影本
3. 二吋彩色白底近照2張
斯里蘭卡人宗教意識強,佛教的社會地位高。請尊重宗教習俗。參觀寺廟要脫鞋;穿著得體,不袒胸露背,不穿無袖上衣和短裙、短褲,宜穿白色為主色的帶袖衣服,裙、褲長度過膝。
在寺廟照相一般需得到許可。與佛像合影時,被拍者必須面對佛像,不可背對佛像,也不能緊貼佛像並排站立,或平起平坐。嚴禁爬騎在佛像上玩耍、拍照。遇月圓節,禁止喝酒。
紋有佛祖等圖案的紋身、刺青的人不允許入境斯里蘭卡,已發生多起西方人士因不尊重佛像等原因被拒絕入境或驅逐出境。
參加錫蘭客行程應付領隊、導遊、司機小費,每人每天美金10元X總行程天數。
在南亞地區適時給予服務人員些許小費,是一種國際禮儀,也是一種實質性鼓勵與讚許;
如表現佳,可給予全額或再額外加給以茲鼓勵,如表現不盡理想,您可斟酌給予。
以下僅將各項有必要給予小費的建議如下,以供參考:
1、房間床頭清潔小費:每間房每天1/美金
2、飯店行李小費:每件行李進出房間1/美金
3、騎乘大象付美金1元。
4、斯里蘭卡的廁所需要付小費(20元盧比)。
5、紅樹林遊船小費付美金1元。
6、吉普車小費付美金1元。
* 其他服務小費,因地區及服務性質不同,可事先徵詢導遊或領隊之意見,再決定付小費之多寡 。一些旅遊景區,常有當地人熱情指路或者攙扶遊客上山,此種情況也須付小費。如果不需要幫助,建議禮貌拒絕。
1、18歲以上旅客可攜帶的免稅入境物品:2瓶紅酒、1.5升的烈酒、少量香水、低於250毫升的淡香水、服裝、化妝品等個人物品,非商業用途的價值不超過250美元的紀念品。
注意:斯里蘭卡對香煙入境控制非常嚴格,只有斯政府授權企業才能進口,旅客個人禁止攜帶香煙入境,否則如被查獲,按“支”以走私罪論處。近年來,斯方加大查處力度,屢有人因持有數支非當地市場出售的香煙被拘捕並被法院判決。強烈建議煙民抽當地香煙。抵達斯里蘭卡時旅客須申報貴重物品,以確保離境時免稅攜帶這些貴重物品出境。
2、禁止入境物品清單:毒品和麻醉劑、色情淫穢資料、任何有辱宗教信仰的材料。
3、限制入境物品清單:武器、彈藥、炸藥;植物、水果、鳥類及相關產品;藥品(個人用途的除外);銷售用商品(樣品除外)。
4、行李要求:按規定申報攜帶的貨幣、貴重物品及珠寶;若沒有須申報物品,請走綠色通道;行李內不得包括:他人物品、大量商品、禁止入境物品、限制入境物品、毒品、武器、炸藥和黃金;離開斯里蘭卡時請您將所有個人物品帶回。
1、允許攜帶出境的物品清單:自用物品;入境時申報過並帶進斯里蘭卡的物品,用入境時申報過的資金在斯購買的珠寶首飾等物品;10公斤以內的斯里蘭卡免稅茶葉;入境時申報過並帶進斯里蘭卡的外國貨幣。離境時需將未用完的斯里蘭卡貨幣兌換成外國貨幣。禁止攜帶未經申報,且超出個人需要的金銀珠寶出境。
2、禁止出境物品清單:毒品和麻醉劑;色情淫穢資料;任何有辱宗教信仰的材料;入境時未申報的珠寶首飾等貴重物品,以及不是用入境時申報過的資金在斯購買的珠寶首飾等物品;黃金(天然黃金、金條、金幣);茶樹、橡膠樹和椰子樹。
3、限制出境物品清單:武器、彈藥、炸藥;植物、動物及相關產品(活體或屍體),包括水果、鳥類、爬行動物等;古董,佛像、寶藏、古籍等;藥品(個人用途的除外);銷售用商品(樣品除外);超出入境申報額的所有貨幣;超過2萬盧比的斯里蘭卡現鈔。